真是少見。
范意想:不喜歡紅色?
離了書房,他們正待在大臥室里。點了明亮的燈光,多少讓周圍的環(huán)境舒適了些,不再那么陰森詭譎。
但危險仍在潛伏。
范意把日記翻到了最新一頁。
電視機發(fā)出的球體聲,冰箱里的食用鹽,半昏暗的環(huán)境……
以及“委托人”。
范意猜得不錯,把委托書寄到通靈古店的詭物,的確是姐姐。
也是詭物“doll”,被記錄于通靈者協(xié)會的詭物圖鑒中,編號143,未覺醒前危險等級為“d”,和普通的洋娃娃沒有區(qū)別。
他仔仔細細地讀過兩遍。
最底下添了一句明顯是后補的備注。
【ps:不要進入紅色的房間?!?/p>
然而這句話就是用紅色寫的。
但最令范意在意的,是第二條規(guī)則。
【不要詢問它,不要窺探它,不要尋找它?!?/p>
范意無意識地摩挲著日記紙頁,指腹蹭上了一點未涸的墨跡。
這個“它”指的是誰?
是導致父親失蹤,怪談形成領域的第三詭物?還是……
方夏青?
亦或者……
他們正是同一個人,同一個詭物?
從某種角度看,方夏青的確演技極佳,對待尋找線索、應付怪談一事也表現(xiàn)得盡心盡力。仗著年紀小,就算某些地方出了錯,也可以說是自己大意,不值得大驚小怪。
畢竟在怪談里,比他表現(xiàn)差勁的人太多了。
若不是他不小心漏出了大破綻,倒真能糊弄過去。
方夏青犯下的唯一錯誤,就是在最開始就詢問范意,臨昕橘是否為他的真名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