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他將目光放在了那些曾經(jīng)在盛世陽光城的工地上干過活的開陽村村民身上。
但是當時開陽村在盛世陽光城的工地上干活的村民并不多,只有三個人,而且受害者席綿綿被拐騙的當天,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。
而后吳施關又將排查重點放在了當年在盛世陽光城工地上干過活的,以及生活的盛世陽光城附近,有過前科的男性身上。
經(jīng)過篩查,他們一共確定了三十一個嫌疑對象。
但是其中很多人也都有不在場證明,雖然剩下的那些人沒有不在場證明,但是時間已經(jīng)過去了整整三年,他們也無法找到足夠多的證據(jù)去證明對方就是兇手。
結(jié)果就是,在耗費了大量的警力之后,吳施關依舊一無所獲。
從這份卷宗的破損程度來看,這幾年里,吳施關應該沒少翻閱它,但始終沒能攻克它,直到連峙的到來。
連峙直接放下了那些卷宗,同時大腦飛速運轉(zhuǎn)起來。
第一,兇手絕對是激情犯罪。
證據(jù)是,辦案人員在埋尸現(xiàn)場發(fā)現(xiàn)的,帶有受害者席綿綿的血液的面粉團。
兇手總不可能是在轉(zhuǎn)運受害者的尸體的路上,專門去買了一包面粉,等著把受害者的尸體埋藏好之后,就回去包餃子吃吧。
所以那些面粉原本十有八九是粘在受害者的傷口上的。
那些面粉為什么粘在受害者的傷口上?
因為受害者受傷了,而兇手想要給受害者止血——
說明兇手一開始并沒有想要殺害受害者。
所以兇手就絕對不可能是蓄意謀殺。
同理,兇手絕對不是窮兇極惡的歹徒。
第二,既然是激情做案,說明兇手有十足的把握,能夠騙到受害者,同時有十足的把握,能夠在作案失敗之后,順利逃脫,那么這件案子絕對是熟人作案。
第三,當年那兩個宣稱在受害者失蹤當天下午五點左右,看到受害者席綿綿跟著一個男人去了后山,后來又承認自己撒謊了的的孩童,未必真的撒謊了。
畢竟當時,吳施關都是根據(jù)席偉志的描述,以及席綿綿已經(jīng)寫完了一半的作業(yè),才得出的席綿綿是在當天下午四點四十到六點之間走失的的結(jié)論。
可是那兩個孩童卻十分篤定地告訴公安,他們是在受害者失蹤當天下午五點左右,看到的席綿綿跟著一個男人去了后山——
所以他們后來很有可能是看到警察一直沒有抓到兇手,怕大人責罵,所以才改口說他們?nèi)鲋e了,又或者是他們家中的大人怕兇手報復他們,所以故意教他們改了口。
第四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。
誰說殺害了席綿綿的人就一定是一個色欲熏心,以至于連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都不放過的成年男人。
有沒有可能,兇手是一個未成年人。
又或者,殺害席綿綿的人是一個,藏尸的人又是另一個。
想到這里,連峙當即就又翻看起了那些卷宗。
最終,他從吳施關圈定的三十四個嫌疑人中,再次圈出了五個人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