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鋒
作者:可大可小
出任務(wù)
交鋒
作者:可大可小
出任務(wù)
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,農(nóng)歷五月初五,端午節(jié)。bānzhu0零1天色陰沉,空中飄著毛毛細雨,放眼望去視線模糊,街道上的人都只能看個大概。被戰(zhàn)爭摧殘、經(jīng)常被轟炸的古星市,到處都是斷垣殘壁,雖是傳統(tǒng)佳節(jié),可市場蕭條,街上正常營業(yè)的店鋪不過十之五六,行人是稀少。
可該上街活動的,還是必須出去。戰(zhàn)爭再殘酷,人也必須得活下去。在古星市雨坪區(qū)東南方向的一片民宅,走出一位穿著黑色警服的年輕警察。他寬闊的額頭,兩道濃眉微微皺起,鼻梁挺直,棱角分明的雙唇緊抿。此人叫朱慕云,是古星警察局保安處的一位普通巡警。
現(xiàn)在的巡警,集現(xiàn)代巡警、片警和城管的職責于一身。人力車三輪車要管,小商小販要管,街面巡查要管,別人家婚喪嫁娶也歸他們管,幾乎凡是街面上的都歸他們管。交通疏導、協(xié)查案件,甚至抓捕抗日分子,都能看到巡警的身影。
朱慕云懶洋洋的抬頭看了一眼天色,嘴里嘟嚷著一句“糟腥天氣”,返身鎖好門。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塵,壓了壓警帽,沿著屋檐小跑著沖進巷子里。
“1、2、366?!敝炷皆菩睦锬钪斔麛?shù)到66的時候,就知道到巷子口了。從開始穿警服的那一天起,他每天上班的時候就養(yǎng)成了這個習慣。從巷子口到前面的無名粉店還有三十七步,到警察局還有4785步。朱慕云上班的速度是每一秒走兩步,而巡邏的時候,平均一秒走一步。
“云哥,今天我送你吧”剛到巷子口,一輛黃包車突然奔了過來,停在朱慕云的身邊。車夫也很年輕,瘦削的臉上掛著笑容,一臉期盼的望著朱慕云。他叫三公子,大名江群,只是從他記事起,就很少有人會提起他的大名。
“端午節(jié)你還出什么車,趕緊回去,晚上我買點粒子,再稱兩斤豬頭肉回來。”朱慕云望了三公子一眼,眉頭皺了起來,低聲說道。
如果光聽名字,誰也不會想到三公子竟然會是一位黃包車夫。頭上雖然戴著斗笠,身上披了塊塑料布,但下半身卻快shi透了。小時候,三公子的父母希望他能過上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活,但誰能想到,成年后的三公子卻只能當苦力。
“下雨,坐車的人才多呢。要稱豬頭肉的話,當然得是美味餐館。”三公子年紀比朱慕云還要大兩歲,去年rb人轟炸古星,他的家沒了,家人也死光了。要不是遇上朱慕云,現(xiàn)在的三公子早就成了一杯黃土。
“到前面一起吃米粉?!敝炷皆埔廊徊簧宪?,他早就與三公子約法三章,早上自己堅決不坐他的黃包車,晚上去夜校時,可以讓三公子送。他其實早就想買輛自行車,但以現(xiàn)在的薪水,再存一年也未必能買得起。
“今天有事沒”三公子沒有再堅持,跟著朱慕云到了前面街角的無名粉店。但奇怪的是,兩人進去后,卻背靠背分坐在兩張桌子上。三公子看了旁邊一眼,壓低聲音,問。
朱慕云是警察,三公子這個黃包車夫,自然就義不容辭成了他的免費探子。市面上有什么風吹草動,甚至朱慕云需要查明的店鋪和人員,他在拉腳的時候,都能順便打探。只要是朱慕云吩咐的事情,三公子寧愿不拉客,也要幫他做好。
“長塘街又新開的幾家鋪子,你有時間注意一下,特別是那家曉陽照相館?;卮核庝伳抢铮膊荒芊潘??!敝炷皆葡肓讼耄@樣的年歲,還有人跑來古星新開照相館,實在讓人奇怪。
朱慕云雖然只是巡警,但也需要對街面上的情況了解清楚。特別是在他的一畝三分地內(nèi),大小事情,他都得清楚。所以,只要有機會,他就會讓人替自己了解情況。像三公子這樣的人,他有數(shù)個之多。
朱慕云覺得,自己知道的情況越詳細,面對任何情況就有把握。這不但是他的職責,也漸漸成了他的習慣。如果自己轄區(qū)內(nèi)有哪家的情況他沒掌握,總覺得渾身不自在。但這樣會讓他花費巨大的精力和時間,朱慕云所有的精力,也幾乎都放在摸排上面。要不是有三公子這些人幫他,恐怕到現(xiàn)在他連兩成情況都摸不出來。
“你放心,我都盯著?!比用Σ坏恼f。雖然這樣跟朱慕云說話很別扭,但這是朱慕云要求的。他們雖是好友,還是鄰居,但在外面總要保持一定的距離。雖然他難以理解,但一直以來,對朱慕云都是言聽計從。
“華生呢”朱慕云隨口問。
“他天沒亮就出去了?!比诱f,華生也是朱慕云收留的小乞丐,晚上回來的時候,在他門口睡覺。華生跟三公子一樣,也是他的線人之一。